1.鍋爐工有必要經過培訓和查核合格后方能獨立操作,無操作證禁止操作鍋爐。
2.鍋爐焚燒前有必要,查看壓力表安全伐,夜面計等安全附件是不是好投用,安全附件不合格時禁止開爐操作,并查看燃料氣伐門及其它伐門是不是漏氣。
3.焚燒時,有必要用焚燒棒點,開始時火要小,升溫不行太快,避免各部分部熱不勻,影響鍋爐壽數(shù)。
4.給水速度不該太快,生火后應隨時留意爐內水位,如水位上升超越最高水位時,應進行排污以降水位。
5.若爐內發(fā)作特別響聲,鍋爐工應立即查看,必要時應停爐查看。
6.鍋爐運轉中,汽泡內應堅持規(guī)則的水位,壓力不能超越鍋爐操作壓力,鍋爐工,應常常監(jiān)督汽壓表。
7.鍋爐滿水時,應及時排水,中止共水,使水位康復正。
8.停爐后,待水漫漫冷卻到70度以下后,方可把爐水放出,放凈后再用化學處理鍋爐水圬。
9.鍋爐工離開鍋爐房時,有必要關好水電,燃料氣伐門和門窗。